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宣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认定鲜切药材品种的复函》(皖药监中化函〔2025〕372 号)和《关于印发〈宣州区宣木瓜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26〕7 号)精神,经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林业局牵头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开展了遴选工作。经综合评审,确定5家企业符合遴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宣州区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3342
邮箱:mlthb2012@163.com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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