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网欢迎您!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提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法规 > 正文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4期)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14次 时间:2026-09-18 08:43:58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有关要求,我局对贵州京诚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所用中药材来源于5个中药材基地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以通告。


请企业持续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确保各项活动符合规定。如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存在违反GAP相关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信息表(贵州省内)第4期.docx

会员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

实力认证

我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