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
遴选公示
根据《玉林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玉林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玉市监发〔2026〕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四部门初审、复审,“容县臻正好香料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企业在人员、设施设备、加工质量控制与管理、追溯体系等方面具备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基本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管理办法》要求,拟遴选认定为玉林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7月23日始至2026年7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可实名向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单位反馈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2801158
联系地址:玉林市双拥路41号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1114室)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玉林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遴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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