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评估、结果公示,陕西一方平康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趁鲜切制加工单位符合《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标准化基地名单(第二批)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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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综合评估、结果公示,陕西一方平康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趁鲜切制加工单位符合《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要求,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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