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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征求意见!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规则出现新变化

作者:医药经济报 来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124次 时间:2026-04-14 09:01:14

4月12日,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正式发布《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是继2025年11月首次征求意见后,联采办对中药饮片集采规则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按照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形成正式文件并发布采购公告。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相较于第一批中药饮片联采,第二批在规则上明显“进阶”。随着41个品种集采即将落地,中药饮片行业长期存在“小、散、乱”格局将加速出清。质量控制能力薄弱、主要依赖“倒货”的贸易商型饮片企业将面临严峻生存考验;而那些通过GAP基地建设从源头把控质量、实现智能化煎配和全程追溯的头部企业,则迎来了全国市场占有率提升的重要机遇。

41个品种延续“双等级”评审

引入“标准差”严控质量


本次联采覆盖全国所有联盟地区,采购品种与此前公布清单一致,共纳入41个中药饮片大品种,包括人参片、红参片、蝉蜕、天麻、黄连片(味连)等大宗常用药材。与化学药集采不同,中药饮片因规格等级复杂,本次采购继续沿用“选货”与“统货”双等级划分体系,以适应临床需求的多样性。


根据征求意见稿,首年约定采购量按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的80%确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最长不超过1年。


作为本轮征求意见稿的核心亮点,拟中选规则在“保质”与“降价”之间寻求了更精细化的平衡。与第一轮征求意见稿相比,评审维度发生显著变化。此前曾引发行业热议的“趁鲜切制加分项”已被移除,评分体系更加注重企业综合质量控制能力。这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中药饮片集采中,单纯的产地加工优势正逐步让位于全链条质控能力。


竞价环节继续采用“双轮驱动”机制,同时设置了更高的技术门槛。



综合评审入围:企业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联采办根据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格及市场数据确定价格上限。当同组申报企业超过19家时,仅取有效申报企业数的30%(最多50家)进入下一轮,竞争强度明显加大。


二轮报价拟中选:进入竞价阶段的企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拟中选。条件一(硬降幅):第二轮报价较首轮同组特定基准降幅达15%及以上;条件二(价格锚定):报价需低于同组“第二轮报价算术平均值向下浮动一个标准差”与“同组最低价”二者高值的1.2倍,且不能为报价最高者。


这一“剪刀差”规则意味着,不仅低价具备优势,接近“合理均价”且质量过硬的产品也将获得生存空间,旨在防止恶意低价引发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产能与追溯成“硬门槛”

GAP基地享红利


在采购量分配方面,本次集采将“保供”与“优质”摆在核心位置。征求意见稿明确,申报企业须确保在采购周期内至少满足所填报区域约定采购量2倍以内的供应能力,这直接排除了部分“有批文无产能”的中间商。


在待分配量环节,医疗机构选择中选产品时,将优先考虑拥有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具备全流程追溯能力、来源于道地产区的产品。据联采办公布名单,目前全国已有88家符合新版GAP要求的基地。这意味着,拥有规范化种植基地的龙头企业将在“选货”级竞争中占据明显优势,产业资源将进一步向“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合规企业集中。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距首次公示已有5个月。期间,联采办广泛吸收了来自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全国两会代表的多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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