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药监规〔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审查评分、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现认定江西绿芯源食品有限公司为抚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具体趁鲜切制企业名单和趁鲜切制品种目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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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抚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名单及趁鲜切制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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