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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农化”政策下 药农药企何去何从

作者:王一帆 来源:药通网 浏览:8608次 时间:2024-09-23 09:42:07

近十年,中药材种植总面积呈持续增长趋势,截止到2023年全国中药材种植面积已超过9000万亩。在种植药材中,药食同源类中药材约占65.8%,临床常用非食品中药材约占28.8%,非常用中药材约占5.4%。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和《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通知》2个保护耕地红线的政策文件,对中药材生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和要求。



(意见)明确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相比“非农化”,“非粮化”更加严格的细化了粮食种植的政策,特指小麦、水稻和玉米这三大主粮以外的种植,也就是说土地在确保这几大主粮的种植面积后,才能种植棉花、大豆、花生和其它杂粮和经济作物,不可以用来种树、挖塘、建厂房、养殖设施等非粮食作物。


那么,作为药农该如何调整种植结构,如果一些药材得不到大面积种植,就可能影响到原料的供给,作为药企又该怎样面对。


2024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推动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更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意见)十二条,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聚焦食物资源开发,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集团,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掘中华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林药产业。


这一意见的发布,既进一步明确了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也明确了发展药食同源产业和林药产业的方向。


图示:麦冬


作为药农应抓住这一机遇,可以发展种植养殖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如: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玳玳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苦、甜)、沙棘、牡蛎、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苴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橘红、桔梗、益智、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子、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图示:地黄


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如果今后几年对中药材种植政策收紧,对药农来说,是件好事。因为药农种植药材向来是盲目性,容易受价格高低影响,价格高时一哄而上种植,价格低时就减种或弃种,往往涨价时少种了,或者没有种植,追高种植后,价格掉了,收益降低。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合理规范种植,产出高质量的药材,才能卖上好价格。



作为药企,尤其一些用量较大的药材品种,可以建设自己的种植基地,以防价格大涨成本增加,同时,在低价时也可适量储备一些原料药材。


总之,中药材种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既要遵守国家“非粮化”“非农化”政策,也要抓住科学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林药产业这一机遇。药企也要在药食同源上多做创新,开发出更多的药食同源配方颗粒或制剂,把中医药做大做强,为人类健康产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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