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现场检查,以下新开办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98-66811655。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邮 编:570216。
特此公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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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现场检查,以下新开办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98-6681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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